首席律师--孙奎律师电话:13021909386

北京海淀律师事务所:指导性案例是诠释法律精神的载体,北京刑事律师,北京婚姻律师,北京著名律师

2013-02-27 21:09

 

来源: 法制日报 

北京知名律师,北京著名律师

首席律师—孙奎律师电话:13021909386  010-63805958(法律咨询,法律顾问,诉讼代理等服务)

孙奎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扎实,知识全面,工作责任心强,认真负责。法庭上冷静沉着,能言善辩,谈判中亲切、灵活,具有十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在诉讼实务和非诉讼实务方面都卓有建树,先后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同时,孙奎律师致力于诉讼实务的钻研,在刑事诉讼实务方面取得不凡的成绩,代理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胜诉率达八成以上。 
   行政诉讼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1、成功代理xx市葛xx镇官仓村五社诉xx市人民政府违法发放土地使用证行政复议案和土地确权纠纷案,撤销了xx人民政府发放的土地使用证、xx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土地确权决定书;
    刑事诉讼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北京市首例也是2011年全国最大的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案为张海明辩护、高玉雷涉嫌合同诈骗罪案、2011年媒体关注的《5名洗浴中心打工者辞职盗窃顾客百余起》盗窃罪案为张少军辩护、2012年媒体关注的《农民冒充算命大师骗2000万 女友先套对方情况》程德合诈骗罪案等一批社会影响大、法律关系复杂案件中,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法庭辩护,取得良好的审理结果;同时,积极为因刑事犯罪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提供法律服务,帮助被害人获得经济赔偿上百万元。
    民事诉讼
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1、成功代理谢××与xx省xx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竟业限制纠纷案,法院均采纳律师意见,判决谢××不承担竟业限制违约责任。2、成功代理张海东与梁爽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梁爽履行房屋买卖合同。
 
 

 □张军(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现任中纪委副书记)

  案例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后形成的司法产品,是总结审判经验、诠释法律精神的重要载体,具有宣传法治、教育群众和指导审判的重要作用。为了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充分认识中国特色案例指导制度的意义,积极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和保障机制,推进案例指导制度稳步、健康发展。

  案例指导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自人民司法制度建立以来,人民法院就一直重视案例指导,通过编发典型案例的方式指导审判工作。无疑,案例指导工作及其制度是随着国家法制建设发展历程逐步受到重视和发展起来的,大体可以分为以下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是案例工作探索起步阶段,从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至1985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创刊。其主要特点是以法院文件内部印发案例。1956年在全国司法审判工作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明确提出分类分批汇编案例以适应“比照援用”的要求。20世纪80年代,随着《刑法》、《刑事诉讼法》等重要法律的颁布施行,案例工作有了新进展。为适应1983年开始的“严打”斗争需要,1984年5月、12月最高人民法院以文件形式印发了《刑事犯罪案例选编(一)》和《刑事犯罪案例选编(二)》,共印发34个案例,对当时的刑事审判、“严打”斗争加强指导,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二阶段是案例工作繁荣发展阶段,从1985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创刊至2010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印发。其主要特点是开始公开向社会发布案例。1985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开始向社会公布经特定程序编选、审查确定的各类典型案例,既以此形式宣传国家法制,又作为总结审判经验的特定形式供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学习、参照。与此同时,各地法院也积极进行案例编选,提供审判工作参考,编辑出版了大量案例参阅刊物,进一步丰富了人民法院案例编选的内容和形式。

  第三阶段是案例工作规范发展阶段,2010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出台,形成以指导性案例为统领、参考性案例为基础的案例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发展新局面。2011年1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依照规定公开发布第一批指导性案例,标志着中国特色案例指导制度的确立,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案例工作进入新的重要发展阶段。北京刑事律师,北京婚姻律师,北京著名律师,北京海淀律师事务所

  制度贵在落实。为了保障案例指导制度规范有序运行,充分发挥案例指导作用,我们应当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进一步努力:坚持案例指导工作原则,确保工作健康开展;要准确把握编选标准,增强案例指导价值;要注重参照借鉴,切实发挥案例的作用;要完善保障性机制,促进案例指导顺利开展;要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案例指导工作规范化;要加强调研和学习,不断提升案例指导水平。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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