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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律师事务所:劳务派遣员工可否适用特殊工时,北京刑事律师,北京劳动纠纷律师,深圳福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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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奎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扎实,知识全面,工作责任心强,认真负责。法庭上冷静沉着,能言善辩,谈判中亲切、灵活,具有十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在诉讼实务和非诉讼实务方面都卓有建树,先后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同时,孙奎律师致力于诉讼实务的钻研,在刑事诉讼实务方面取得不凡的成绩,代理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胜诉率达八成以上。
行政诉讼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1、成功代理xx市葛xx镇官仓村五社诉xx市人民政府违法发放土地使用证行政复议案和土地确权纠纷案,撤销了xx人民政府发放的土地使用证、xx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土地确权决定书;
刑事诉讼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北京市首例也是2011年全国最大的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案为张海明辩护、高玉雷涉嫌合同诈骗罪案、2011年媒体关注的《5名洗浴中心打工者辞职盗窃顾客百余起》盗窃罪案为张少军辩护、2012年媒体关注的《农民冒充算命大师骗2000万 女友先套对方情况》程德合诈骗罪案等一批社会影响大、法律关系复杂案件中,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法庭辩护,取得良好的审理结果;同时,积极为因刑事犯罪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提供法律服务,帮助被害人获得经济赔偿上百万元。
民事诉讼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1、成功代理谢××与xx省xx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竟业限制纠纷案,法院均采纳律师意见,判决谢××不承担竟业限制违约责任。2、成功代理张海东与梁爽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梁爽履行房屋买卖合同。
扈某与派遣公司签订的两年期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扈某从事的工作岗位适用什么样的工时。扈某被派遣至一家建筑公司工作两年,他发现由于涉及到工期的进展,每周只能休息一天。派遣期与劳动合同期满后,派遣公司要终止劳动合同。扈某要求派遣公司支付这两年每周加班一天的加班费。派遣公司要求建筑公司承担该责任,而建筑公司拿出当地人社局对其单位关于不定时岗位的批文,该批文中明确扈某所从事的岗位适用于不定时工作制,因此,无需支付加班费。而扈某认为其是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劳务派遣公司并没有获得不定时工时的批文,因此,劳务派遣公司应当向其支付不能倒休的加班费。
我国现行有三种工时制度,标准工时、不定时工时、综合计算工时,后两种工时相对于标准工时来说属于特殊工时。三种工时区别的关键在于三种工时加班费的计算方式不同。对综合计算工时岗位员工没有周六周日安排工作需要支付200%的加班费情形,而对不定时计算工时岗位员工则不需要支付加班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审批办法的规定,明确了特殊工时的适用岗位与审批流程,即特殊工时需要由用人单位向当地劳动部门审批,经过劳动部门审批的特殊工时,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务派遣用工的特殊性在于用工单位可以根据其工作岗位的特点向劳动部门申请特殊工时,而劳务派遣公司作为法律上的用人单位,因为其本身没有工作岗位,因此,无法向劳动部门申请特殊工时。基于劳务派遣中的三方关系,劳务派遣公司与派遣员工之间属于劳动关系,派遣员工与用工单位之间属于劳务关系。那么,用工单位申请的特殊工时是否可以适用于派遣员工呢?由于特殊工时是针对岗位而审批的,因此,若派遣员工从事的是获批的特殊工时,那么,派遣员工应当适用于用工单位获批的特殊工时。
但是,特殊工时能适用于派遣员工,除了获得人社部门批准外,还有一个前提,即派遣员工被明确书面告知其从事的岗位属于特殊工时。仅仅获得批准而没有明确告知派遣员工的,派遣员工并不当然适用于特殊工时。
本案中,派遣公司与派遣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对于工时并没有明确的约定,那么,在劳务派遣期间,无法证明派遣员工知道其从事的岗位属于特殊工时。因此,尽管用工单位——该建筑公司申请了不定时工作制,但是,在没有明确告知派遣员工的情形下,属于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没有尽到告知义务,因此应当承担相当的法律责任。在没有明确告知派遣员工的情形下,该不定时工时并不适用于派遣员工。在派遣员工不适用特殊工时的情形下,在仲裁中只能按照标准工时来裁决,即在标准工时下,周六周天安排员工工作,没有安排倒休的,应当依法支付加班费。北京刑事律师,北京劳动纠纷律师,深圳福田律师,北京海淀律师事务所
因此,对于用工单位或劳务派遣公司来说,申请审批特殊工时与书面告知派遣员工特殊工时同等重要。(志峰)来源: 山东工人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