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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丰台律师:在房屋内有户口就有产权吗,北京房产律师,北京刑事律师,北京知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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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奎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扎实,知识全面,工作责任心强,认真负责。法庭上冷静沉着,能言善辩,谈判中亲切、灵活,具有十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在诉讼实务和非诉讼实务方面都卓有建树,先后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同时,孙奎律师致力于诉讼实务的钻研,在刑事诉讼实务方面取得不凡的成绩,代理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胜诉率达八成以上。
行政诉讼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1、成功代理xx市葛xx镇官仓村五社诉xx市人民政府违法发放土地使用证行政复议案和土地确权纠纷案,撤销了xx人民政府发放的土地使用证、xx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土地确权决定书;
刑事诉讼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北京市首例也是2011年全国最大的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案为张海明辩护、高玉雷涉嫌合同诈骗罪案、2011年媒体关注的《5名洗浴中心打工者辞职盗窃顾客百余起》盗窃罪案为张少军辩护、2012年媒体关注的《农民冒充算命大师骗2000万 女友先套对方情况》程德合诈骗罪案等一批社会影响大、法律关系复杂案件中,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法庭辩护,取得良好的审理结果;同时,积极为因刑事犯罪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提供法律服务,帮助被害人获得经济赔偿上百万元。
民事诉讼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1、成功代理谢××与xx省xx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竟业限制纠纷案,法院均采纳律师意见,判决谢××不承担竟业限制违约责任。2、成功代理张海东与梁爽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梁爽履行房屋买卖合同。
案例:曹先生与张女士系原配夫妻,共生育两子,1997年原住房动迁共分得三套住房,曹大分得一套,曹小分得一套,曹先生夫妻分得一套并邻近曹小居住。
2000年曹先生将自己居住的房屋公转私购下,房产证的名字上标明曹先生与张女士为共同共有。2009年曹先生过世,曹小遂将其儿子的户口迁入祖母的房屋内。2010年张女士因年老而终,曹大提出分割父母遗产,曹小认为:自己儿子的户口已迁入父母房屋内,是同住人,应当作为产权人之一参与分割;房屋价值80万元(自估)扣除儿子的产权份额约24万,剩余款由曹小的家庭三人与曹大均分,结付曹大14万元人民币。曹大不允遂提起诉讼。
曹大诉称:其父母生育兄弟两人,现遗下房屋一套系父母共同共有,现父母双亡未留下遗嘱,要求法定继承。
曹小辩称:其儿子的户口在父母房屋内,且已居住一年以上是同住人,应当属于产权人,自己一家与父母相邻,故四分之一分给老大。
法院审理以后,对系争议房屋进行了评估,经评价该房屋的价值为90万元人民币。因曹小儿子已经入住,曹大另有其他住处,法院遂判决系争房屋财产一半45万元房屋价值的遗产归曹大,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由曹小支付。律师论案:
根据2001年11月颁布的《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上海市房地局关于贯彻执行该《细则》若干意见的通知第九条规定:同住人是指“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时在该房屋处已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结婚,出生可以不受上述居住一年和他处有无住房条件的限制。”曹小对法律的认识存在错误,同住人是指对该房屋拥有居住权,属于动迁范围,由户主予以安置;其次,在公房租赁中的同住人拥有变更为租赁户主的权力;再次,只有住房出售中的同住人可以有资格成为产权人,此三种权利与遗产继承权及房屋产权人完全是两码事,本案完全可以经评估后调解解决,由于曹小的认识错误讼争难了,终至判决后,兄弟间情谊难存。北京房产律师,北京刑事律师,北京知名律师,北京丰台律师(以上均系律师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张建伟 祝文龙)来源: 劳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