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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车不到十五小时换来刑罚十年余,北京西城律师,北京律师事务所
2012-02-26 18:07
作者:肖伦春 韦权峻 | 来源:法治网 |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钱财还是要通过合法途径挣来才行。广西平南一男子趁夜深人静的时候偷盗小客车,得手后不到15小时被公安机关抓获。近日,广西平南县法院对该起盗窃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梁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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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15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梁某窜至平南县平南镇北胜街某手机配件门前,用自制工具将梁某东停放在该处的五菱小客车盗走。经鉴定,该车辆价值人民币40588元。
同日15时许,公安机关在宜州市庆远镇将被告人梁某抓获,并将上述被盗车辆扣押,后发还给被害人梁某东。
法院认为,被告人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公民财物,价值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依法应受刑罚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梁某犯盗窃罪成立。被告人梁某盗窃的财物价值数额特别巨大,于律当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鉴于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庭审过程中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综上,法院依法作出了以上判决。
作者单位:广西平南县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