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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律师事务所:精神疾病有法可医 保护个体亦循公序,上海黄浦律师,上海徐汇律师,上海长宁律师,上海静安律师,上海普陀律师,上海闸北律师,上海虹口律师,上海杨浦律师,上海闵行律师,上海律师事务所,上海婚姻律师,上海房产律师,上海刑事律师,上海交通事故律师,上海合同纠纷律师

2013-12-16 23:38

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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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奎律师   现任北京安衡(上海)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 安衡华东事业部首席律师

孙奎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扎实,知识全面,工作责任心强,认真负责。法庭上冷静沉着,能言善辩,谈判中亲切、灵活,具有十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在诉讼实务和非诉讼实务方面都卓有建树,先后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同时,孙奎律师致力于诉讼实务的钻研,在刑事诉讼实务方面取得不凡的成绩,代理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胜诉率达八成以上。

行政诉讼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

     1、成功代理xx市葛xx镇官仓村五社诉xx市人民政府违法发放土地使用证行政复议案和土地确权纠纷案,撤销了xx人民政府发放的土地使用证、xx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土地确权决定书;

     2、成功代理xx县青溪股份制水电站诉xx县人民政府行政强制行为违法案,xx省高级人民法院撤销xx市人民法院判决书,确定xx县政府行政强制行为违法。

刑事诉讼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

     1、原xx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涉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案;

     2、2011年全国最大的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案为张海明辩护;

     3、原xx县委书记罗××涉嫌受贿罪案;

     4、xx县交警大队指导员唐××等5人侵占xx县华兴大理矿国有资产案;

     5、蒲××等8名川籍民工山东寿光涉嫌聚众斗殴罪案;

     6、高x雷涉嫌合同诈骗罪案;

     7、2012年媒体关注的《农民冒充算命大师骗2000万 女友先套对方情况》程德合诈骗罪案;

     8、2011年媒体关注的《5名洗浴中心打工者辞职盗窃顾客百余起》盗窃罪案为张x军辩护等一批社会影响大、法律关系复杂案件中,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法庭辩护,取得良好的审理结果;同时,积极为因刑事犯罪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提供法律服务,帮助被害人获得经济赔偿上百万元。

民事诉讼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

     1、成功代理谢××与xx省xx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竟业限制纠纷案,法院均采纳律师意见,判决谢××不承担竟业限制违约责任;

     2、成功代理张海东与梁爽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梁爽履行房屋买卖合同;

     3、成功代理李××与攀钢集团成都无缝钢管公司医院人身损害纠纷案,攀钢集团成都无缝钢管公司医院赔偿李××19万元。4、成功代理王某某与谢某离婚财产分割案,法院判决谢某的婚前财产归王某某所有;

     5、成功代理王xx与藏xx分家析产纠纷案,法院判决37万拆迁款归王xx所有;

     6、成功代理北京市丰台区宛平敬老院与吴如心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

合同、公司、知识产权诉讼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

     1、成功代理成都市市政开发总公司与冯××居间合同纠纷案,法院判决成都市市政开发总公司无须支付工程佣金费;

     2、成功代理辽宁营口鑫源金属套管有限公司与成都普利卡金属套管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案;

     3、惠州市宝x洁有限公司与××广告公司合同纠纷案;

     4、成功代理北京华慧龙翔无腐节能烟囱科技有限公司与杨志中股东知情权纠纷案,杨志中撤诉。

目前,我国各类精神疾病患者在1亿人以上,其中重性精神病患者超过1600万人。对于如此人数众多的精神疾病患者,我们必须既保障其合法权益,又防范其危害社会。

  在法律上,精神病患者是一个特殊人群,无论是刑事责任还是民事责任,其承担责任的方式和范围不同于正常人群。根据精神病人轻重程度,民法上可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者不能从事任何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可从事与其精神状态相适应的民事行为。从犯罪和刑罚角度而言,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其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必要时,由政府强制医疗。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至于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犯罪,刑法规定其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于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如果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这样的规定就是为了在保护个体的同时,也可以有效保护公序良俗,例如本期案例中一女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嫁给了一名精神病患者,发现后可以申请婚姻无效,以此维护正常社会生活秩序。此外,在保护精神病患者个体方面,精神病医院的作用举足轻重,医院在切实担负起对患者诊疗义务的同时,应严防患者病发时给他人造成伤害。 (胡勇)

  精神病男子挥刀弑母被强制医疗

  熊浩然 甘昕鑫

  今年4月,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发生一起惨案,郭某因琐事用菜刀砍杀生母。后经鉴定,郭某患有精神和行为障碍,不承担刑事责任。考虑到郭某如再次发病可能危害公民安全,青羊区人民法院近日作出决定,对郭某实施强制医疗。这是自今年1月1日,不负刑责的精神病人将被强制医疗写入新刑诉法以来,青羊法院首次启动这一特别程序。

  惨案的发生源于郭某对母亲的偏见,他坚持认为母亲叶某偏心,因此郭某和母亲叶某长期关系不和。2012年,他就曾挥刀将母亲砍伤,之后叶某刻意和这个有精神问题的儿子保持距离。

  “案发当天,我妈还曾躲在厕所不与他见面。”郭某的姐姐说。

  郭某此前曾向警方供述,今年4月30日晚9时左右,他在弟弟家中遇到了母亲,当时母亲对他不理不睬,让他非常愤怒。想起之前的种种不和,心生恨意的郭某从厨房拿出菜刀,冲进母亲的卧室,朝她头颈位置连砍数刀后逃走,叶某后经抢救无效宣告死亡。当晚11点,郭某前往派出所自首。对于弑母事实,郭某供认不讳,他对民警说,母亲对自己关心不够,甚至干涉他的婚姻。

  郭某妻子吴女士得知丈夫的弑母行为后,在家里翻出郭某此前的精神鉴定报告和药物赶到派出所解释,“他精神有问题,一直在吃药。”

  5月1日,郭某被青羊警方刑拘。5月30日,司法鉴定中心对郭某的精神状况出具鉴定意见称,郭某患有脑损害导致的精神和行为障碍,对弑母行为无刑事责任能力。随后,青羊警方作出撤销此案的决定。

  不过,该案并没有因此完结,青羊区人民检察院根据新刑法向法院提出对郭某强制医疗的申请。在法庭上,代理郭某出庭的吴女士说,丈夫一直在服用治疗癫痫病的药物,现在丈夫年纪大了,发病也越来越频繁。

  经审查后,法院最终作出决定,同意对郭某实施强制医疗。主审法官称,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将被强制医疗,这一条款在今年1月1日首次被写入新刑诉法并生效。如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可在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法官表示,该规定可有效防止暴力犯罪的精神病人被当作罪犯对待;同时也防止了这样的精神病人再流入社会继续犯罪的可能。按规定,如果这些被强制医疗的精神病人因治疗病情好转,经医疗评估确无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病人近亲属可向法院提出申请,解除强制医疗。

  

  偷走网友钱财因患精神疾病免刑

  汤洋

  女子戴博文与网友见面后,趁对方睡着,偷走了对方东西。网友报警后,警方佯装网友,约戴博文见面,将其抓获。近日,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戴博文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因其患有精神分裂症,免予刑事处罚。

  王秀自称张欣,在网上认识了自称“张琳琳”的女网友,两人一直聊得很投机。今年1月12日晚,二人相约在一家酒店见面,当天夜里两人住在了该酒店。第二天早上,王秀醒来时,发现“张琳琳”已经离开,自己的黑色挎包也不见了,包里有皮夹、身份证等物品,还有2700余元现金。

  王秀调取酒店监控录像,发现是“张琳琳”将她的挎包放在其自带的一个橘黄色小袋里,步行带到酒店5楼,然后乘电梯离开的。据酒店前台回忆,前一日是一个女孩去登记开房,称一个人住,第二天早上,另一个女孩去报警,称自己东西丢了。

  警方接到报案后,用王秀提供的QQ号与“张琳琳”聊天,并约她见面。随后,“张琳琳”在等网友时,被警方抓获。经警方查证,“张琳琳”真名戴博文,她用捡来的身份证在酒店开房,之后趁王秀熟睡时,偷走了她的东西。因戴博文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后被批准逮捕。

  今年9月,检察机关将此案公诉到法院。庭审期间,戴博文及其法定代理人、指定辩护人对其被指控的事实和认定的罪名均没有异议。辩护人提出,戴博文患有精神分裂症,且积极退赃、无前科劣迹、认罪态度较好,希望能对其从轻处罚。

  经鉴定,戴博文在实施盗窃行为当时虽意识清晰,具备一定的现实动机,但由于所患精神疾病的影响,致使其实质性辨认能力与控制能力削弱,所以评定其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审理后认为,戴博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戴博文犯罪时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依法可从轻处罚,戴博文认罪态度较好,并积极退缴赃款,且其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戴博文犯罪是临时起意,社会危害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根据案件性质和危害程度,从教育和挽救角度,一审判戴博文犯盗窃罪,免予刑事处罚。

  该案宣判后,和平法院院长对戴博文进行了深刻的法制教育,戴博文感谢法院给她重新做人的机会,表示今后一定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女误嫁精神病夫婚姻无效

  汪次安 曾松林

  一女子闪婚嫁得一患有精神病的丈夫,知情后女方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她与丈夫离婚。近日,广东省始兴县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双方婚姻无效,还了双方一个“清白”未婚史。

  2010年2月,广东省始兴县顿岗镇某村村民陈花与陈强经人介绍相识,后在双方父母的一再要求下,于同年4月登记结婚。婚后,陈花才得知陈强患有精神疾病,且至今未治愈。三年多来,双方矛盾百出,且分居长达两年之久。近日,陈花以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为由,诉至始兴县法院,要求与陈强离婚。

  始兴县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在办理结婚登记时,男方就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精神疾病,且经多次治疗至今未愈。根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无效。同时,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属婚姻无效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本案中,男方于婚前患有精神分裂症,被认为是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经多次治疗一直未痊愈,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据此,法院一审作出了如上判决。法院同时指出,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自始无效即表明当事人之间自始不产生配偶身份和夫妻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再次结婚不再被视为二婚,宣告婚姻无效是还双方当事人一个“清白”的未婚史。

  

  精神病人打病友医院担责

  左春林

  精神病院里一名住院病人殴打另一名住院病人,被打者经抢救无效死亡。近日,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一审判令医院赔偿死者家属7万余元。

  死者双伦的家属诉称,2011年5月29日,双伦在贵阳市精神病医院封闭的监护区舍内被另一病人胡小勇活活打死。双伦家属认为,双伦享有除医治、看护等合同约定内容外,还应该享有生命健康权和生命安全权。双伦被殴致死,说明医院管理制度存在疏漏和重大缺陷,医院作为双伦的有偿委托监护人,应承担不可推卸民事责任。为此,双伦家属将医院告上法庭,索赔各项损失39.8万元。

  对此,贵阳市精神病医院则辩称,该院不是营利性的医疗单位,而是类似于收容站的福利机构,且该院不是双伦的监护人。医院称,胡小勇是公安机关送到精神病医院,医院只负责治疗,且医院对病人有一套管理程序。根据录像可以确定胡小勇殴打双伦,但是否殴打致死,缺乏证据,这只是一个突发事件,医院不存在失职。

  第三人贵阳市企业离退休人员托管中心述称,2009年鼓风机厂将双伦送到该托管中心,随后该中心将双伦送到精神病院,该中心在该起事故中不应承担任何责任。上海浦东律师,上海黄浦律师,上海徐汇律师,上海长宁律师,上海静安律师,上海普陀律师,上海闸北律师,上海虹口律师,上海杨浦律师,上海闵行律师,上海律师事务所,上海婚姻律师,上海房产律师,上海刑事律师,上海交通事故律师,上海合同纠纷律师

  云岩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双伦作为精神病患者,在住院治疗期间,应享有生命健康权和生命安全权,精神病医院虽然作为特殊人员治疗机构,时有难以预测情况发生,但双伦被胡小勇摔下楼梯并殴打致死,医院未举证其尽到应尽的安全管理和防范职责,双伦被殴致死医院应承担疏于管理的责任,法院酌情判令医院承担责任比例为20%。贵阳市企业离退休人员托管中心作为双伦托管人将双伦送至贵阳市精神病医院,并按贵阳市精神病医院要求为双伦交纳钱款,贵阳市企业离退休人员托管中心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在该事件中无过错,不承担责任。

  据此,法院综合案情作出了如上判决。

 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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